四篇关于各种犯罪的小文章 --恐懼鳥 SCARY BIRD

作者: 恐懼鳥 SCARY 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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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软件转换为简体中文,可能有些差错,所以我转发时做了一些编辑修改。想看原文去原作者的 facebook 吧~


文章 1:你赶得上犯罪潮流吗?

今年2月18日,美国好莱坞一所医疗中心突然被一只名叫 Locky 的加密勒索软件攻击。 CT扫描机、化验室仪器、负责药物分配和储病人资料的电脑一一被莫名奇妙地锁上,医院运作一度陷入瘫痪。被耽误的诊疗危及大批病人的性命,全体医护人员对于未能理解的状况也变得茫然失措。毕竟他们一直以来面对的病毒都是在人体上,而不是电脑。

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危,傻呼呼的医护人员最后据照勒索软件的指示,交附了400个比特币 (约14万港元) 作赎金,医院运作才得以恢复正常。

然而,类似的情况绝不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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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电脑杂志 idigitaltimes 统计,单是在2月16日,亦即是 Locky 首攻击日,全世界便有超过 400,000 个电脑系统收到感染,其后以每天60,000 宗新感染速率急速上升,并在全球迅速蔓延,当中美国、台湾、日本为三大重灾区。

香港在3月时也受到 Locky 大举攻击。由3月16至18日短短数日间,便有15宗Locky感染个案,还未计那些没有通报的案件。受害者主要为中小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亦有数十间学校因被Locky感染而没法正常运作。

究竟这种横行霸道的 Locky 是什么来 ?!

Locky 为一加密勒索软件,同类型的恶意软件还有 Cerber 和 CryptoWall 。他们主要透过滥发诈骗电邮和入侵网站来散播病毒。当用户不慎打开电邮附件或网站超连结,便会自动下载 Locky 档案到你的电脑。

Locky会加密所有受感染电脑的档案,并在副档名加上".locky",只有当受害者向骇客支付一定金额的比特币赎金,通常由$400 至 $14000 港币不等,档案才可恢复正常。

Locky 是如此先进,它内置多国语言程式,会自动探测受害者电脑的语言设定,自动调整到对应的语言,让你清清楚楚明白身陷的困境,实行"本土化"。另一方面,你不知道比特币是什么?也没关系。 Locky 会提供大量资讯,教导你如何下载比特币钱包,在那里可以买比特币,怎样汇钱给骇客。平常软件的客户服务也没有那么体贴!

虽然在6月初,操控 Locky 的僵尸网络 Necurs Botnet 因不明原因曾经一度停止运作。但近日有电脑安全公司发现 Locky 以新姿态Bart Ransomware出现。然而,随着国际安全意识提高,新病毒并没有像年初般出现大规模爆发,可以说松一口气。

所以危机真的解除吗?

大家不妨回想起以上段落的内容,问问自己究竟清不清楚「比特币」、「加密勒索软件」、「恶意软件」等词汇的意思?如果你本身的兴趣或工作是和电脑相关的话,这些词汇对于你来说一定不会陌生,但如果不是呢?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员、待应、中学教师、医生、律师⋯⋯社会上大多数的人能象握这些影响住「犯罪潮流」的新科技吗?

Locky事件不单是一次网络安全危机,它所带出的隐忧远比我们想像中深远。

爱因斯坦曾经说:「科技进步就像病态罪犯手上的一把斧头」 随着科技发展一日千里,步伐不休,人类已经走向无所不在的网络世代。由智能手机到智能家居,几乎每一项生活必需品都必连上网络。但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亦都搭着这辆科技便车,将犯罪行为推到另一个层次,变得"电子化"、"企业化" 和 "机械化"。

以 Locky 为例,Locky 虽然近来人气顶盛,说穿了它只是数以千计的电脑病毒的其中一种,但你有没有想过幕后散播的会是什么人?可能由你看好莱坞电影的经验,会以为弄出这些麻烦的都是那种把自己锁在家中地牢、患上社交阻碍的宅男宅女。

现实却是恰恰相反。

除了网络犯罪企业化外,那些我们熟悉的犯罪其实也不知不觉间"电子化"。以盗窃为例子,盗窃已经比旧年代轻松得多了。以前的窃贼盯上某家人,需日夜监视他们的生活作息,并由房屋的周边来确定房子有没有人。

但多谢社交媒体的出现,现在的窃贼只知道加受害人的帐户,再观察受害人发布的资料,便可得知受害人的 GPS 位置,家中有多少人,是否去了旅行,家中有没有看门狗⋯⋯他们要做的是在家中监控着你,等着机会闯你家。

另外,高科技玩意也沦为犯罪工具。大家都知道美国亚马逊公司已经利用小型无人直升机来运货,取替货车运货。你下次在亚马逊买狗粮或书本后,一部小型直升机便会出现在你家窗口递货给你,极度方便。

同样的道理为什么不能套用在走私贩毒上?在俄罗斯、美国、澳洲、巴西已经出现毒贩用无人机把数量不少的毒品空降到重重围墙的监狱,再透过犯人家属银行转帐。有专家相信小型无人机在走私贩毒领域的角色会愈来愈重要。

以上介绍的只是少部分例子,真实情况比想像中严重,某些案例听起来更光怪陆离。最令人担忧的是,普通民众除了享受网络发展的便利外,例如上 facebook、玩 whatsapp,对实际科技认知的确不多,更不用说使用它们的潜在风险。另一方法,执法单位却都因为资助和法律问题而在这场战争中节节败退,他们甚至连暗网的黑市也未能有效打击。

所以渐渐地,「科技发展」和「市民对科技的掌握」之间形成一个空隙,而「犯罪潮流」则由这条空隙一泻千里,把跑不过潮流的受害人瞬间淹没,就像那些被Locky攻击的医护人员、教师和老板般迷茫。

当然,我们没可能要求所有市民都把所有时间花在对应犯罪上,但有浅易的认识是我们第一步要做的事,这亦都是本专栏希望做到的目标。在往后的文章,我们会探讨更多鲜为人知的犯罪手法和理论,希望透过这些的文章能提高大家的犯罪触觉,不要在犯罪洪流中落单。


文章 2:为什么他们愿意穿上炸弹背心? -恐怖分子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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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过去短短一个月,全世界先后发生至少五宗恐怖袭击,全部均由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IS)混入各地的「孤狼(lone wolf)」所发动,合计造成百多名无辜市民身亡,过百人受重伤。由于袭击者的行凶手法突兀且骇人,例如边高喊「真主至大」边驾驶货车冲撞正在庆祝的人群,又或在不相干的示威中发现自杀式炸弹袭击,除了人命伤亡外,在其他市民心中也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在恐惧之中,社会大众对于袭击者种种反常的行为茫然不解,讶异什么人才会狂热得愿意牺牲性命把炸弹缠在腰间,就是为了一个信念、一种信仰?究竟恐怖分子的心理构造有什么特别之处?

一般来说,就正如前阵子的随机杀人案般,对于身边未能解释的罪恶,公众惯性地把事件归咎于一两个肤浅的原因,贴上一两个简单的标签。在恐怖分子这一议题,他们常见的误解有「袭击者一定患上精神病」、「那个组织首领一定懂巫术去操控人心」,甚至笔者听过有人把所有的错都推给伊斯兰教本身。

虽然伊斯兰国真的以伊斯兰教作思想中心,但得罪讲句,现存的各大宗教其实在历史不同的时段均犯过不同的骇人罪行,只不过我们这世代碰巧是“伊斯兰教”罢了。而且全球有17亿伊斯兰信徒,占全球人口23%,但犯下恐怖袭击的占10%也没有,要这样怪责伊斯兰教是不公道。

另一个错误的观念是人们认为所有恐怖袭击都是由一个至数个领袖去策划,而他们又有魔力去驱使信徒做自杀式的行为。然而,有研究指出我们口中不少恐怖组织领袖,例如本・拉登,其实都只充当"精神领袖",用自身的存在去稳固信徒的信念,但本身参与的行动其实很少。你觉得每天都在躲避美军狙击的他,还会有空暇时间策划袭击吗?

「恐怖分子的真身」

现在发生在欧洲的恐怖袭击,其实是由我们称为「孤狼」的狂热信徒犯下。有别于我们看电影那种每天和首领秘密联络的生活,这些袭击者和伊斯兰国本身的关系很微弱,甚至连干部也没有真正接触过。他们可能只是在网上持续吸收伊斯兰国的报道,或者浏览由他们操控的论坛,之后便决志成为「殉道者」。在犯罪学上来说,孤狼远比其他恐怖袭击难于防避,因为他们可以是任何一个人,可以是你的邻居,也可以是你的朋友。

你可能会质问在缺乏亲身洗脑下,这些培养狂热信徒有效率吗?当然效率一定不及当年令数千信徒自杀的人民圣殿大。但我们换个角度想,假设一个网站每日有过万人浏览,其实只要有一个人成为「殉道者」,便足够发动一次撼动欧洲的袭击了。

纵使如此,这仍然不代表那些殉道者都是"精神有问题",相反很多心理学研究指出虽然大多数恐怖分子都有「特征性格」,例如对社会抱持愤怒,又或性格冲动急躁,但他们百分百肯定是是"神志清晰、有思考能力的正常人"。

所以为什么这些"正常人"也会犯下屠杀无辜这一滔天大罪呢?

要解释这一现象,我们可以由两个角度看。首先,心理学己证明人类天生有施展极端暴力的潜能。举例来说,著名的史丹福监狱实验(Stanford prison experiment)便展示出一个看似普通的社会人一旦被社会赋予「压迫者(狱吏)」的角色,他一样可以对无辜的人(其他参加者)施下最残忍的暴力。另一个例子是米尔格拉姆实验,同样证明正常人也可以为了服从权威而向无辜市民大下杀手。

虽然以上实验说明了所有"正常人"有潜在暴力因子,但不足以解释 ISIS 袭击者的极端行为。毕竟环顾世界各地的社会纠纷,会用如此残暴的方式解决问题的人始终估很少数。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这一差别?

「我群和他群」

社会心理学家Henri Tajfei在1980年便提出要衡量一个组织的成员会否为了奉行其组织的"信条"而不择手段,取决于他们对组织的认同,和对其他组织的不认同。

简单来说,人类天性便习惯把四周的人划分「我群」和「他群」。一般而言,人们都偏心于「我群」,对「他群」则采取漠不关心,甚至冷酷对待的态度。而究竟他们对外界有多冷酷,则取决于该组织如何塑造信徒对于外界的认知。

曾经有调查发生即使在美国、以色列如此文明的国家,仍旧有过半数市民认为即使军事行动有机会杀害数百名他国的无辜市民,但都是"正确的方式"去消灭危害自己国家的组织。连文明国家的人也是这样,更不用说那些被伊斯兰国洗脑的成员。

所以伊斯兰国要令信徒自愿为组织杀人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只需加深袭击者对伊斯兰国的认同和对西方国家的蔑视就可以了。更加具体的步骤例如:

  1. 提升成员对组织身分的优越感:告别他们是少数被选中的人,他们比"平凡人"聪明和幸福,只有伊斯兰真主才救赎他们
  2. 让灰色地带消失:灌输一个非黑即白、敌我分明的简约世界,支持伊斯兰国的人都是正义好人,反对的一定道德败坏的坏蛋,忽略世界的复杂性,并由此强逼他们切割和所有"反对者(朋友和家人)"的关系。
  3. 去人性化:要说服一个信徒去杀人,先要让他相信被杀的人没有生存权利。除了用歪理游
    说外,还有用"非人类别名"来消减反对者的"人的身份",例如恶魔、白皮猪。

「西方政治领导人的两难」

由于部分恐怖袭击是由中东难民到达欧洲后发动,引发了当地居民强烈的反难民浪潮。不少人批评德国总理默克尔过于迂腐,狠评她的政策是打开门口让敌人进人,要求把难民驱逐出境,送回来源地。

无可否认,在保安的角度来说,松散的难民政策真的让袭击者有机可乘,但是强行遣返难民,或者完全拒绝接受难民是否一个好策略,笔者有点保留。这保留可不是出于人道立场,而是实际考虑。

正如刚才所说,伊斯兰国的动力其实是族群间的对立。我们的歧视,我们的拒绝,我们的异样目光正正印证了伊斯兰国向信徒塑造那个“敌我分明的未日世界”,间接使得更多人愿意投身自杀袭击行列。如果我们把少数族群遣返回中东,你认为他们在迷茫之下,他们可以投靠的对象的有谁?就是伊斯兰国。

欧洲各国需要的是更迅速和针对性的军事行动,铲除伊斯兰国的大本营,折断他们的资金,但是任何只会加剧种族仇恨的政策都绝不是根绝恐怖主义的好方法。


文章三:你最有机会死在谁手上? -杀人犯的迷思

想像一下,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街上的店铺早已打烊,你独自一人在归家的路途上。夏天的微风吹拂着你,带走你整天工作的辛劳,好不舒服。但舒服的你没意识到一辆神秘的黑色房车正在后方悄悄跟着你,里头的变态汉正监视住你一举一动,图谋不诡。当你察觉到自己身陷险境时已经太迟,变态汉已经快步步出车厢,用沾满迷药的手帕捂住你的嘴巴,你头脑一侧便昏过去。当你醒过来时,你已经被带到不知名的地牢,地牢尽是鲜红色的人类残肢,你的手脚均被绳索绑得紧紧,动物弹不能。听着由楼梯传来的脚步声,你已经很清楚前方等待的是什么可怕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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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好莱坞电影的渲染,和传媒的夸大描述,现在的人都相信如上文描述般的变态杀人犯无所不在。不论在外国旅游,或是独自归家,人们都过得担惊受怕,害怕自己有一日会成为那些素未谋面的杀人犯的刀下羔羊,但现实真的如此恐怖吗?

我们先不论一个人死于谋杀的概率比起其他死法(例如心脏病和淹死)的差异。假设老天爷真的要你死于一个人手上,你最有机会死在什么人手上?究竟真实的杀人犯是怎样子?

迷思 1:大多数杀人犯和死者都是陌生的关系

答案是一半一半。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在2013年做的统计,在已侦破的杀人案中,只有仅仅10.5%的杀人犯和受害人是全然陌生关系。实际上,绝大多数杀手和受害人是"熟人"关系,包含同事、同学、朋友、邻居。其次关系才是家人或伴侣关系,当中死者又以女朋友和妻子占最多数。

但这只是大体数字,实际比例会因地区状况而有所调整。例如在联合国毒品与犯罪署统计中,亚洲地区(印度和日本)的亲人谋杀案占整体比例便会比美国多。然而在治安混乱的国家,例如南美的牙买加和哥斯大黎加,你死于帮派斗争和抢劫的概率便急升六成有多。

迷思 2:杀人犯的动机都是不能理解

承接上一段,既然绝大部分杀人犯和受害人是熟识关系,那么大多杀人犯的动机应该是已知,至少不会是不能理解。
有别于人们常常看的侦探小说,大多数杀人犯都是在争执过程一时冲动,而萌生杀意。超过四成的杀人案其实在冲突中发生,当中又以金钱纠纷占最多数,其次才是感情纠纷。另一个主要杀人动机是工具性杀人,占整体24.4%。工具性杀人指凶徒是出于实际用途杀人,而非感情因素。它们主要是另一项犯罪的副产品,例如盗窃时被屋主发现,强奸犯杀人灭口,又或者是帮派冲突时被乱刀砍死。

迷思 3:杀人犯都是神经病

首先,世界各地研究均指出患上精神病人对比心理正常的人,他们犯下谋杀的数量很低,占整体一成也没有。而且随着我们的医疗体制愈来愈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每年以3%下降中。另一方面,人们常常泛指的"精神疾病“其实种类繁多,亦有温和及严重之分,所以用一个空泛的词语去一竹篙打一船人是不公平的。

相反,联合国指出超过四成杀人犯在行凶前有吸食毒品,或有长期酗酒习惯。这些不良习惯才是驱使人们胡乱杀人的主要帮凶。

总括而言,你在街上突然被变态杀人犯杀死的概率其实很低,绝对比一辆卡车突然失控冲上行人路把你压扁的概率低。如果真的害怕自己有天被人杀死的话,你应该留意的是你身边那个脾气暴躁的伴侣、有酗酒习惯的邻居、常常争吵的同事。

纵使上述的"杀人犯冷知识"我们听起来很有趣,但如果对犯罪弄错概念的是执法部门,其后果可以非同小可。以防范恐怖分子为例,在911事件后,由于双子塔坠下的情境太过深刻,吓得美国政府把防范恐怖袭击的资源主力投防在机场上,但根据实际统计,大多数恐怖袭击其实以行刺、汽车炸弹和挟持人质方式发生,挟持飞机是很少数。一个执法部门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他们把过多保安资源放在"印象中最多犯罪的地方",而不是"统计上最有机会发生的犯罪",这就可能形成"吃力不讨好",甚至出现"保安漏洞"等局面。

所以面对杀人犯问题,究竟我们政府应把资源放在街上巡逻,防止近来被媒体吵得很热的"随机杀人案"上,还是从教育、防家暴、毒品和酒精管制入手?这问题实在值得我们思考。


文章 4:重新崛起的生物犯罪学 - 如果罪犯真的没有自由意志?

笔者最常遇到人们对犯罪学的误解是,只有"心理学"才会扯上犯罪研究。而事实上,犯罪学只是从事研究犯罪一个很笼统的称号。正如很多"母学科“包含很多“子学科”,例如经济学有"宏观"和“微观"之分,"犯罪心理学"只不过是"犯罪学"其中一个分支,还要是一个很小的分支。

真正像古代神刀般能把犯罪研究一分为二的问题是:"究竟罪犯是受先天因素,还是环境因素所驱使?"先天因素可以指演化论、基因、大脑结构、体内化合物平衡;环境因素则指心理效应、社会结构、经济和教育。相信前者的我们称为"生物犯罪学",而偏好后者的我们称为"社会犯罪学"。

当然你未必会听过"生物犯罪学"这一名词,即使你是研究犯罪学的也很少听到,因为我们二十世纪整个解读犯罪行为的模式都建立在社会和社会学的模式上。我们相信犯罪是经济和社会结构出现问题的征兆;犯罪是一学习回来的产物,容易受朋辈和传媒影响;良好的家庭和教育可防止青少年犯罪;不良的标签会使一个人犯下不良的行为。这些理论不单止经过科学方法验证,而且听起来也"很合乎常识"。

相形之下,生物犯罪学就像大学舞会中的怪咖,不单止没有人赏识,而且让人避之不及,仿佛一说话就会令人不安。这倒不能怪责学者和传媒,因为生物犯罪学过去的历史真的跌跌撞撞,错误百出。

最早犯罪生物学的研究,开始于1871年的意大利,由一名叫朗布罗索的军医提出。朗布罗索在一所精神病犯监狱担任精神科医生,每天的例行工作不外乎解剖死刑犯的尸体,清理容器。直到某天清晨,当朗布罗索解剖一名大盗尸体时,在小脑的位置发现一个奇怪的凹位。

这一凹位像上帝启示般大大改变了朗布罗索对罪犯的看法。他提出罪犯是在演化中"较低级的人种”,而从人的生理特征可判定一个人是否潜在罪犯,例如过大的下颚、不寻常小的骨骼、飘忽的眼神。在朗布罗索之后,也有数个类似的理论尝试由体形和脑部结构,去判定一个人是否"低等人"。

纵然这种分类方式在我们眼中看来简陋至极,但当时这种论调不单止获得社会青睐(有什么比侮辱罪犯为低等人种更爽?),而且也肯定了死刑的正当性(那些人是天生还需要复建吗?) 。直到后来统计科学发展得完善,科学家才从数据中证明朗布罗索的"外表理论"是错误。另外,因为这种看法和二战纳粹用来逼害犹太人的优生学很相似,所以犯罪生物学在这之后也一直声名狼藉。

另一个犯罪生物学的发展阻碍是实验科学的局限性。到二十世纪中期,科学家先后提出染色体变异和基因排序也会影响一个人的犯罪倾向。他们尝试透过比较同卵双胞胎和异卵双胞胎的犯罪行为,判断犯罪倾向会否遗传。另一个方法则是观察有犯罪历史的父母的孩子,如果他们被领养到一个健全的家庭,长大后会否也呈现犯罪倾向。

但重点不是这些实验的结果支持犯罪生物理论与否,而是我们单从描述已经看得出,要进行这些实验的年期是多么长,而且参与者又是多么难找,以至于它们的结果常常被外界质疑,难以获得认可。

然而随着科技发展,我们愈来愈掌握人体神经结构的运作,愈来愈多实验也可以在实验室内完成,分子与行为遗传学在科学地位日益高涨,犯罪生物学也得以重新成长,并逐渐获得社会认可。

被《新科学人》评为年度好书的《暴力犯罪的大脑档案》便介绍了当代神经犯罪学的重大发现。作者洪兰除了提及一些我们己确定的犯罪生物学,例如脑部肿瘤增生会加剧一个人暴力倾向,还清晰地证明人脑的前额叶皮质、杏仁体、海马迥、颞叶的过度活化或弱化会如何抑制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减低情绪控制力、甚至失去恐惧的情感,继而使他们变得暴力或更大胆去犯罪。

但是未必所有人都乐于见到犯罪生物学成长,因为它的崛起为社会带来一个颇令人不安的问题:「如果那些看不见的生理因素可驱使一个人犯罪,那么我们的法律刑罚还有依据吗?」

大家要知道我们的法律是假设了每个人也有充足的自由意志,但如果自由意志根本不存在呢?这是一个颇冲击社会价值观的问题。假设一个杀人犯因为前额叶肿瘤变得有暴力倾向,而切除它真的会使犯人恢复正常,娇正价值观,而这也是唯一的治疗方法,那么他还要为根本不能控制的行动负上责任吗?

这个问题可以由两个角度看。第一,一个人由出生到犯罪是一连串复杂的过程组成,涉及大量社会和生物因素间的互动。犯罪生物学的崛起只是确立生物和社会因素是一个对等的关系。虽然完全由生物因素引致的杀人案件是有,但还是很少数,所以我们的法律体制暂时可以松一口气。

第二,法律的体制应该随科学发现而改变,这是历史必然的过程。环顾人类历史,不少错得离谱的判决方式一度主宰司法体制,例如欧洲的神裁法,或中国的滴血认亲,但后来都因为科学发展而被废除,引入现在可靠的鉴证科学。

假如神经因素影响人的行为远比预期大,那么我们必须接受这一事实,并不是逃避它们。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基因工程愈来愈先进,控制不同行为因子的能力愈来愈高。有科学家预言在不久的将来,重复犯罪有机会像癌症和忧郁症般变成一种临床病,可以透过医学来筛选并用药物来治疗。那么到时我们的法律体制需有一场剧变,但结果是绝对值得的。